关于2019年我校社会培训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培训学员:

        我校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苏人保【201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对2019年社会培训政策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城乡技能培训分为了两个部分,一部分为本地失业人员可直接免费培训,另一部分外地及本地在职人员培训更改为获证奖补(先交费后补贴)。学员需要先自行缴费后凭培训证书和发票到各地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销全部学费。

二、报名条件和流程

1.外地户籍人员、苏州姑苏区和新区户籍并且交姑苏区或高新区(虎丘区)社保的人员,先到学校报名缴费,考取证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全额补贴打到学员的苏州市民卡或苏州银行卡内。

2.园区户籍人员(园区政策费用保持不变),学员先到户籍所在社区登记备案,确认是否报销,然后到我中心交费学习,最后凭借合格证书和学费发票到社区报销全额学费。    

3.相城区户籍人员,学员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免费培训登记表,社区和街道签字盖章后到我中心缴费,考试合格后到相城区人社局进行报销补贴。

4.姑苏区或高新区(虎丘区)户籍失业人员(提供劳动手册或就业创业证),仍然实行原来的免费培训政策,直接免费报名参加即可。

三、 注意事项

1. 事业单位和公务人员不享受任何技能补贴,园区户籍国企在编人员和园区集体户籍也不可享受补贴培训,但可自费学习。

2.结业考试未通过给予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3.不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使用失业险政策,苏州企业累计满三年社保,并且在职。

4.新政策规定一年只有一次免费机会且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不满足条件或想学习多个项目的可自费参加学习。

         

学校网址:www.szjg.cn

咨询电话:0512-66265043  

徐老师13962119954   沈老师13584833627

报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禾粮路118号

微信咨询:

 

附:1.我校社会培训招生简章

2.苏人保【201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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